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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林政稽查大队开展《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2024-03-26 字号:[ ]



《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已于2024年2月27日十四届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听证程序规定,及时更新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3月26日,兰州市林政稽查大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专题学习《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原文,在逐条学习的基础上,着重对《规定》明确的行政机关拟作出“对公民处以三千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组织听证的情形;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等文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听证会具体程序以及应当中止听证、终止听证的情形等内容进行了详细学习。

通过专题学习,全体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重要意义,增强了在行政执法中学习运用的自觉性,一致表示要通过不断学习,把听证程序规定学深学透,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能够熟练运用,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全市林业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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