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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11 字号:[ ]

2023年,兰州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兰州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学习教育,夯实思想根基,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年初制定学法工作方案,将《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林草城市园林法律法规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理论学习会议、干部大讲堂的内容安排。年内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法3次,干部大讲堂解读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草原法等9次,组织专题学习研讨4次,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了全市林草行政执法情况的专题调研,举办了2023年度依法行政培训班,促进领导干部深学笃行,有效增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确定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坚持局党组集体领导,定期听取和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先后召开3次局党组(扩大)会议、4次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全民义务植树办法修订、“放管服”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工作,压茬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开展2021-2023年法治兰州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完成了关于法治兰州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等三个中期评估报告及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并进行整改。制定《兰州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和《兰州市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不断提高林草行业突发事件应对水平。

(三)聚力良法善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一是立法工作。完成《兰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修改工作,现省、市人大常委会已批准实施。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安排,对照《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等,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四部地方性法规和《兰州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一部政府规章,开展了2次集中清理。二是法规的论证工作。对《兰州市黄河流域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兰州市什川古梨树保护条例》《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等草案和审议稿,提出论证建议意见17件(次)。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规定,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全年组织法律顾问参加相关专题讨论9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83份。

(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林草园林高质量发展。一是调整权责清单。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依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新增26项、取消17项、调整15项、调整实施依据39项。调整后确定权责事项123项。二是持续“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标准化管理,依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认领“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平台”事项,编制完善55条基本要素、119条实施要素和64条办事指南。同时,按照全省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和省级政务服务事项“4级46同”标准,加强动态管理,并指导督促县区对市县两级同一事项的申请材料名称、数量、办件类型等要素进行统一,提高标准化申报率。通过优化流程、加强协调等举措,压缩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由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至平均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压缩比由77.5%提高到90.29%、提高了12.79%。三是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积极配合市工改办和市自资局等牵头部门,调整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实施清单和特殊环节清单,推动“1+N+X”智能表单应用。推动“一枚印章管挖占”并联审批机制,将城市道路挖占中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纳入“一枚印章管挖占”并联审批。四是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11月在局网站开设了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及时更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及信息40条。

(五)数字政府应用,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事项精细化管理、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流程内容详实性、指南准确度、全城通办事项占比、甘快办可办事项数占比均达到100%,平均跑动次数、二次登陆事项占比均为0。行政许可即办率由0提高到41.18%。同步开通“甘快办”APP办理渠道,实现全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一次登录、全网通办。二是推动数据汇聚与共享。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率、数据资源挂接率达100%,政务服务事项与电子证照和权力清单做到应关联尽关联。将森林防火巡查电话、古树名木、种子生产许可、林木采伐许可等信息查询应用接入政务网。推行“小兰帮办”服务模式,全年共办理联办件14件,回复项目前期辅导事先确认948条。三是加强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制定窗口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三项制度,积极参加全市“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全年办理许可事项31件,事项按期办结率和好评率均为100%。一、二、三季度市林业局窗口被评为明星窗口,3人次获得“政务服务之星”称号。

(六)严格公正执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系统90名国家工作人员和136名执法人员参加网上法律知识培训,举办2023年度全市林草行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和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及湿地等培训班,培训县区及局系统执法人员近400人(次)。二是打击破坏绿色资源违法行为。联合市、县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2023绿盾行动”“2023清风行动”“春风2023行动”“网盾行动”,全力打击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等绿色资源违法行为。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据林业草原行业现行有效的24部法律法规,参照省林草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林政资源、草原资源等九大类事项,按较轻、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档次,完善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77项。梳理公布“两轻一免”清单4项,适用“两轻一免”行政处罚案件4件。四是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非法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监管事项清单更新,开展全市林木种苗草种经营企业、涉木涉证涉疫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织开展全市林草行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1件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兰州市优秀案卷。

(七)加强政务公开,打造“诚信兰州”。一是持续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常态化机制,录入信息38条,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承诺书19份。二是完善了市场准入壁垒排查长效工作机制,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开展了近三年来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市场准入壁垒问题的集中排查和清理工作。三是完成了全市林木种苗企业、林业有害生物涉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信用台账和“不来即享”系统的更新,报送信用信息72条。落实“双送达双告知”机制,签订行政处罚信用告知书5份。

(八)增强普法实效,不断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组织全市各级林草和城市园林部门单位,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12”植树节、护林防火、林草生物灾害防治宣传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古树名木保护、草原普法宣传月、爱鸟周等普法宣传30多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50000多份,在全社会营造了爱绿护绿、依法治绿的浓厚氛围。报送普法简报45期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典型案4例。二是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深化“主动创稳”行动,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解矛盾纠纷10余件。三是我局没有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和被诉讼机关的诉讼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还有差距。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存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不够,在办理案件法律的适用中还有偏差。

(三)法治宣传载体还需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开展载体不够多,宣传主要以举办活动为主,利用新媒体普法宣传较少,宣传覆盖广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拓宽学法内容、创新方式,提高实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监督和执法人员管理及培训。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八五”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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