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相关规定,“绿化设计方案审查”和“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事项已列入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和事项办理清单,请各县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尽快在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事项系统中进行事项认领并编制实施清单,事项申报材料和申请表可参考附件,待具体实施方案印发后,再以印发材料为准。
附件:1.关于在工改系统中认领事项的通知附件.xls
兰州市林业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