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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林木种苗服务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1-26浏览次数: 字号:[ ]


         

目录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与人员设置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林木种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 编制并组织实施林木种苗的发展建设规划。

    3. 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核发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4. 引种以及种质资源管理。

    5. 组织林木良种的选育、审定和推广。

    6. 培训林木种苗技术和管理人员。

    7. 对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指导。

    8. 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的行政案件。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兰州市林木种苗服务站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财务室、业务室、站长室、副站长室。

 (二)人员设置情况

   我站编制11人,在职10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2年我站预算共8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1万元,项目预算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84.81万元中,人员经费71.44万元,公用经费13.37万元。

  (1)人员经费

  2022年预算人员经费71.44万元,较2021年预算人员经费71.01万元增加0.43万元,增幅0.1%。

 (2)公用经费

 2022年公用经费预算13.37万元,较上年预算12.09万元增加1.28万元,增幅11%。

 (3)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0.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增加0.43万元,在职取暖增加0.02万元,养老保险增加0.05万元,职业年金减少0万元,医疗保险增加0.1万元,失业保险减少0万元,工伤保险增加0万元,临聘人员大病统筹减少0万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增加0.01万元,临聘人员社会保险增加0万元,遗属生活补助减少0万元,退休人员房补增加0万元。

  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1.28万元。其中办公费增加0.12万元,水电费减少0万元,公用取暖费增加0.7万元,差旅费增加0.45万元,培训费增加0万元,福利费减少0.0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0万元,其它交通费用增加0万元,退休公用减少0万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我部门预算4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类预算4万元。较2021年预算37.40万元减少33.40万元,减幅为89%。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在保正常保运转的原则下,大力压减各项目预算。二是预算编制更加精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准确测算好项目当年度支出计划。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我部门2022年部门专项业务类项目共1项,预算4万元,其中种苗监督检查业务费1项,一般性专项业务类项目1项,主要是保障各单位正常运转所需开支; 

 (2)项目分级情况   

   无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无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无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37万元。

   具体项目预算为:办公费0.7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0.6万元,取暖费1.23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0.4万元,工会经费0.34万元,福利费1.0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其它交通费用7.13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0.4万元。“三公经费”部分预算情况为: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万元,出国经费为0。

   2.增减变动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费预算12.09万元,2022年13.37万元,2022年较上年增加1.28万元,其中:办公费较上年增加0.12万元,水费较上年减少0万元,电费较上年减少0万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0万元,取暖费较上年增加0.7万元,差旅费较上年增加0.45万元,培训费较上年减少0万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减少0万元,福利费较上年增加0.0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减少0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采购项目共0项。其中公开招标采购0万元,竞争性磋商0万元,定点采购0万元,其它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七、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根据预算安排会要求,在前两年实施绩效管理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安排的项目能规范设定绩效目标,合理确定绩效指标。

  (一)部门年度绩效目标。

   抓住春秋种子调运高峰季节,积极开展种子市场执法检查,在检查相关证照的基础上,着重进行种苗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经营户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积极推行种子来源可追溯制度,协助经营户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张贴假劣种子监督举报电话,强化种子源头管理,杜绝假劣种子流入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今年检查了5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生产经营档案不齐全,工作人员现场与业主进行了沟通和完善,取得了良好效果。检查结果在信用兰州网站进行了公布。种苗质量监督检查顺利开展。根据省林草局和省林木种苗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及市林业局统一安排部署,我站业务人员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对全市春季造林用苗的100多万株当中,抽查了各类苗木1.5万余株,40多个树种,134个苗批。其中,重点对榆中生态创新城绿化项目造林用苗进行了随机抽查,共抽查30多个树种,106个苗批,1万余株苗木,苗木总体合格率为92.24%;除此之外,对兰州市三北五期工程、连城矿山植被恢复、皋兰县东山绿化工程、榆中扶贫村生态建设工程、红古区植被恢复等工程造林以及全省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造林用苗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抽查10个树种,29个苗批,5000余株苗木,苗木总体合格率为94.4%。我站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在全市造林工作推进会上通报并下发文件,保障了全市造林任务的顺利开展,确保了重点造林工程的用苗质量及良种壮苗的推广。林木种苗技术指导持续深入。深入开展“深入一线服务基层”活动,在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实际问题的基础上,采取查资料、打电话、业务人员实地察看等方式为种苗生产经营户解决育苗技术难题,多渠道提供苗木供需信息,鼓励林农学习科学育苗新技术并积极参与网上苗木销售,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通过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提高了苗木质量、拓宽了销售渠道。截至目前共服务林农11户。

 (二)年度绩效指标情况

   1.部门投入目标。资金投入方面,确保基本出支、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三公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合理下降,专项经费支出安排合理;财务管理方面,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合规;人员管理方面,人员编制全部合规,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资产清查每年进行;部门工作管理方面,开展内部审核,实施预算执行监控,保证统计及数据审核流程完整,完成经常性的培训任务,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部门履职目标。目标一:进行苗木产业调查;目标二:完成市局安排苗木质量专项检查;目标三:完成全市双随机检查;目标四:完成春季苗木质量抽检目标。

   3.部门效果目标。主要在社保效益指标、环境效益、生态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达标。

   4.影响力指标。通过项目完成,在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影响指标、部门协作等方面达到既定目标。通过目标完成,保障各林区职工群众工作与生活保持稳定,推进林区各项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完成城市绿化工作,保障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等。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种苗站预算公开表.xls

               2、兰州市林木种苗服务站2022年绩效目标公开资料.zip  

                             

                                               兰州市林木种苗服务站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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